建设背景:
国土空间信息资源是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条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动能,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统筹协调空间信息数据资源,构建智慧自然资源支撑与管理体系,加快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及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创新发展。
2018年3月,自然资源部成立,其重要职能包括“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
在此之前,2017年4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函”明确指出“加强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管控和引导,建立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2017年7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2017年83号文件),明确指出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明确了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着手搭建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总体设计:
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智慧自然资源信息平台的建设采用“平台共建共享、更新各司其职、管理联动审批”的方式,以原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为基础,纳入多部门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数据,构建面向服务对象的国土空间数据支撑体系。并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依托“国土资源云”搭建面向服务对象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省、市(州)、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与审批、监测预警、执法监察、不动产统一登记、决策支持等应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率和能力。
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平台
方案概述:
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完善国土空间大数据体系,开发面向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应用系统,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平台,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型规划提供信息化支撑。
系统功能:
(1)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1)数据浏览
提供基础的数据浏览和地图操作功能,支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浏览、查询、定位,支持相关规划指标、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查看,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快速浏览与查询应用需求。
2)专题图制作
以空间规划专题应用为导向,通过数据选取、数据组织、数据展现等步骤实现专题图制作输出及专题服务展示。
3)对比分析
支持叠加分析、对比分析等技术分析手段,分析不同类别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现状数据和建设项目数据等不同空间数据在空间位置、数量关系、相互联系等情况。
4)查询统计
提供属性筛选、空间筛选、图数互查等查询方式获取图数一体查询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导出分析。
5)成果共享
根据相关部门业务需求,提供标准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服务。
(2)国土空间规划辅助编制
1)规划底板数据处理
基于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提供统一坐标、统一格式的空间基础数据,整合空间、非空间的政务数据和新型互联网数据,为各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提供不同版本的基础要素,供规划编制人员调取、查询、分析,提供编制效率。
2)自然资源分析评价
以空间规划数据地板为基础,通过相关评价模型支撑自然资源现状、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评价,并对空间开发利用趋势进行分析预测,识别主要问题。
3)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在充分获取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灾害等数据基础上,利用相关模型支撑,形成“双评价”成果。
提供属性筛选、空间筛选、图数互查等查询方式获取图数一体查询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导出分析。
(3)国土空间规划辅助审批
1)规划成果质检
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编制单位及管理部门可利用该工具从成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空间拓扑等方面对编制成果进行质量检查,生成检查报告,规范并提示成果质量。
2)规划成果辅助审查
面向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符合性审查,按照审查有关办法,协助审查人员进行各项审查要点的资料查看。
3)规划成果管理
对提交的成果图纸、审查报告、修改意见、批复进行关联性统一管理。
(4)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
建立国土空间监测指标体系,实时采集接入多源数据,对三条红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主要要素变化以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将监测结果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
依据国土空间监测指标,建立预警模型,重点监测资源过度开发、资源粗放利用和突破红线控制范围的行为。
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方案概述:
充分利用原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等建设成果,通过顶层设计,结合国土空间信息共享利用和辅助决策要求,通过平台框架搭建,对已有功能模块的重组、功能和服务能力扩充,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基础环境构建实现的数据及服务的统一管理、混合存储框架、分布式计算框架、内存计算框架及其管理系统;自动化运维体系的建设实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高效运维;运维安全审计系统的建设将保障整个平台的运行维护安全。
系统功能:
(1)通用应用服务开发
根据制定的平台规范及相关标准,采用地理信息系统、面向服务技术体系、工作流定制、空间数据库等技术,以“国土资源云”建设为统领,充分运行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创新自然资源大数据应用与发展,融合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自然资源现状、空间规划及实施管理的信息,构建以“基础层、规划层、管理层”为基础的“1+N”分布式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各部门数据的共享堡垒,保障多部门可以共用一套数据,真正实现规划“一张图”、现状“一张图”和审批“一张图”管理,并为各部门业务管理和决策提供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基础。
1)基础服务
针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环境,统一按照Restful及Map Service规范,通过基于国土空间基础数据资源服务,对基础、规划、审核3大类数基础数据的地理空间分析、统计分析以及专题图制作等功能进行设计构建,封装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2)数据服务
基于统一的数据服务标准规范,实现对自然资源、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数据的统一接入与组织,形成国土空间综合基础数据体系;按照数据服务、专题服务、基础服务等类型进行数据服务注册与发布,提供横向市级政府行业、纵向自然资源领域及互联网用户共享利用。
3)接口服务
系统内部多平台系统统一的API服务调用机制,通过研究构建云操作适配器对各种云平台及系统的API服务进行整合。允许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用户通过统一的API实现对已有系统进行功能服务的调用。
(2)数据服务开发
1)数据查询服务。通过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平台的门户向用户呈现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及访问权限。按单一条件或多条件检索等多方式提供对规划、征地、不动产登记、土地和地质调查、地理国情、土地与矿业市场、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2)数据浏览服务。支持空间数据、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多类型的数据基本浏览操作,支持多图层、多要素的叠加、动态显示,支持比例尺控制和地图样式的配置,实现对海量空间数据和影像数据的快速无缝浏览。
3)数据共享服务。通过在线、离线的方式,对授权数据集提供以时间、区域、类别为条件的各种形式的数据服务,包括单一要素数据集、复合要素数据集、实体数据集、数据图元、数据对象等服务,以及数据再加工、数据产品制作及其再发布等数据服务。
(3)各部门信息共享交换
1)数据汇聚
综合数据中心数据库由自然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其他行业部门数据库进行支撑,并且可根据后续业务变化不断补充完善,通过对自然资源、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现有数据的梳理分析,结合国土空间管控的需要,遵循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的数据目录、元数据等,建成符合共享标准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外部门数据汇聚。
2)形成综合服务平台
利用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对外提供数据资源服务,将汇聚的成果数据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服务。建立分布式、开放式的数据更新模式,确保纵向与国家、省级节点、横向与各部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的持续更新。
3)共享与交换服务
将汇聚的成果数据形成共享交换服务,提高数据服务的共享交换服务能力。
(4)大数据清洗
通过对辖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领域现有数据的梳理分析,结合国土空间管控的需要,遵循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在国家、省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的指导下,开展数据整合与大数据清洗,对现有数据按照相应的标准与业务和存储的需求进行分析,构建数据抽取清洗转换加工的相应规则,实现数据的加载、转换、清洗整合及自动存储,完成传统数据向分布式大数据结构的清洗转化,为应用系统智能化能力的提升提供数据支撑。
三、第三次国土调查
方案概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要求,我们按照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结合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的管理需求,以优异的服务质量提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流程服务(包括调查服务、数据服务、产品服务),充分利用已有数据成果结合影像比对等技术手段,准确查清全国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
系统功能:
(1)调查服务
1)内外业无缝衔接,保证数据准确性
将调查地图及内业提取数据自动导入外业采集系统中,外业采集完成后形成的调查数据可更新到内业数据库,内外业无缝衔接,同时通过数据自动化处理,避免手工录入造成的调查信息错漏,保证数据准确性。
2)移动端助力外业调查,提高调查效率
采用“电子调查地图+GPS+移动端”的调查方式,在移动端中直接对数据进行修改,通过自动挂接相关分类标准,对图形属性进行自动赋值,降低外业调查人员信息填写不规范及错误情况。同时,支持实时添加相关检查图层及要素,通过手绘等简易方式标注核查信息,为质检工作提供便捷。
3)线状地物智能化处理
通过开发智能化处理工具,自动处理线状地物交叉重叠、线状地物与地类图斑融合等图形拓扑关系,最终将线状地物形成符合数据标准的地类图斑,高效、准确完成线状地物图斑化处理工作,减少内业工作量。
(2)数据服务
1)数据库建设
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拓扑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支持三调成果公开格式,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按照数据汇交程序逐级上交数据成果,并通过国家质量检查。
市(地)级、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以县级土地调查汇交数据库为基础,逐级开展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进行市(地)级、省级土地调查数据的集成整合,建立市(地)级、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发布数据服务,实现调查数据的快速汇总以及分级分类共享,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对土地调查数据的服务需求。
2)成果汇总
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按省(区、市)确定的县(区、市)行政区域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为基准,按照三调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汇总方法,由地类图斑逐级汇总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按国家、省(区、市)分别确定的省(区、市)、市(地)行政区域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市(地)、县(区、市)数据汇总成果进行检查,按三调规定的汇总内容和格式,以县级汇总结果为基础,汇总市(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应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编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及各类专项调查专题图等图件,并将各类图件成果在土地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云平台上发布。
在成果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包括工作情况、技术方法、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等内容的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可统筹编写或单独成册。
(3)产品服务
1)外业采集系统
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采集,包括外业变化图斑调绘,专项信息采集,以及要素属性更改、图斑标记等功能,满足外业调查工作需要。
2)数据建库系统
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内业数据建库工作,包括数据交换、图形处理、属性处理、质量检查、成果输出、数据汇交等功能,满足土地调查建库工作需要。
3)数据更新系统
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更新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变更管理、变更成果制作及汇交等,满足土地调查成果动态更新的需要。
4)数据管理系统
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管理,包括成果数据入库、地图数据发布、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数据更新、成果输出等,满足土地调查成果日常管理的需要。
5)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利用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结合自然资源管理管理需要,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提高三调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实现调查数据的快速汇总以及分级分类共享,满足自然资源管理、社会各界对土地调查数据的服务需求。
平台特点:
采用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国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
关键技术:
1)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
2)基于内业对比分析制作土地调查底图。
3)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
4)基于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6)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
7)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标准时点数据更新。
8)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和专项分析。
四、自然资源智能审批系统
方案概述:
自然资源智能审批系统是利用先进的开发平台和设计理念,采用配置式的开发思路,由知识库和审查规则支撑,通过自然资源业务审批工作流引擎驱动,构建符合自然资源管理行业特点的政务管理集成环境,是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同时提供了用于直接构建自然资源政务审批系统的构建工具。
建设目标:
自然资源智能审批系统在引擎层的支撑下,为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提供了一个集成办公环境,为各级用户提供了自然资源管理各类信息资源在线编辑、共享查询工具,可以根据不同权限编辑和查询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用地图、项目审批信息、项目监督信息等,实现联网协同办公、信息同步、信息交换。领导和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办公平台提供的功能组件方便地查阅基础信息、审批信息,可随时了解建设项目、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并对项目审批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催办。
系统功能:
以国土资源云为基础,以国土空间基础平台为平台服务支撑,采用多租户的技术架构,建设面向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集中可分散部署,覆盖原规划、国土部门全业务的智能审批系统。
智能审批系统由运维管理、查询查证知识库管理、技术审查、智能审批、综合统计、数据共享应用子系统及自然资源业务审批工作流引擎等部分组成。
1)审批数据库建设
采用分布式和传统存储方式,对应用管理数据,审批业务数据,各种报件、附件等存储结构进行设计和建设,根据不同场景需求满足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应用。
2)运维管理子系统
为智能审批平台运行提供支撑服务,运维管理子系统包括平台的CMDB配置管理库,实现系统运维监控,运维流程管理,运维事件管理,系统操作日志事后审计分析功能。
3)智能审批查询查证知识库管理子系统
对审查规则、建设用地指标、专题信息、历年审批成果等内容进行分析与组织,建立审批系统的查询查证知识库,对法律法规、实施办法、自然资源专题数据、历史项目案例进行统一管理,并提供案卷相关及案卷无关两种即席查询功能,提升审批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科学性、高效性。
4)技术审查子系统
基于智能审批查询查证知识库,通过数据组织、技术审查规则定义,提供包括业务资料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等技术审查功能,同时基于现势性空间数据服务,构建各类审批业务空间审查模型,以服务的方式提供项目批前技术审查支撑,将项目报件存在的问题提前进行规避,确保进入正式审查环节的报件质量,提高办件效率和办结率。
5)智能审批子系统
由工作流引擎驱动,提供全业务、全过程流程化电子签批,由智能审批查询查证知识库支撑,通过数据量化关系精准有效为业务审批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定点推送,依照审查内容和审查要点自动形成辅助审批意见,以及相关请示/审查报告、批复文件。系统支持审查过程管理,在线电子资料调阅和核查。
6)综合统计子系统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提供审批业务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提供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即席查询和全文检索,实现相关固定统计报表及自定义报表的生成和查询功能。
7)自然资源业务审批工作流引擎
智能审批系统可实现在业务审批工作流引擎的管理下,将业务办理过程由计算机支持自动执行完成,工作流可适应多级、多部门、多节点、多状态的业务特征,支持工作流的可视化定义、流程实例执行动态调度、流程监控可视化等,适应自然资源业务的多样化需求。
8)根据各类自然资源业务申报工作要求,配套各类报盘软件,用于项目报批前的组件,从源头规范报件内容。
关键技术:
1)集中式+分布式混合存储技术
2)REDIS缓存机制
3)多租户技术
4)规则引擎(RuleEngine)技术
5)BPM工作流引擎
6)云应用引擎技术
7)云表单技术
8)基于时空规律建立时空索引
9)开放的数据结构设计适应各种标准的变化发展
10)标准化的数据接口设计和灵活的系统接口设计,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
五、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系统
方案概述:
为加速推进执法监察手段现代化,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采用“一张图”管理理念,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新模式,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水平,实现统一指挥、分层监管、分级调度、准确认定、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有力和报告及时。
建设目标:
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执法管理资源,动态监控执法目标,实施现场执法,降低执法管理成本,统一规范执法过程,量化考评责任主体,完整对接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主动执法、规范执法、和谐执法、长效执法的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建设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的长效执法机制,实现统一指挥、分层监管、分级调度、准确认定、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有力和报告及时。
系统功能:
引入基于网络化巡查辖区管理理念,采用移动手持机(PDA)动态巡查新模式。依据数字化执法监管新模式闭环式管理流程,结合实际情况,构建符合市、县(区)、国土所三级管理流程,实现问题从发现、受理、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评价的三级协同工作机制。
平台特点:
1. 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开发建设,实现电子政务系统同执法监察监管信息系统之间的有效衔接;
2. 建立卫片查违系统,引入基于网络化巡查辖区管理理念,采用内业审核+移动手持机(PDA)动态巡查新模式;
3. 依据数字化执法监管新模式闭环式管理流程,结合实际情况,构建符合市、县(区)、乡镇三级管理流程,实现问题从发现、受理、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评价的三级协同工作机制;
4. 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数据中心,实现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定位、缓冲区分析、数据统计、决策支持等功能;
5.系统具有实用性和可扩充性,满足执法业务发展更新的需要。
六、自然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方案概述:
为构建自然资源监管体系,促进科学、高效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以原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础,集成整合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建立集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核查、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土地“批、供、用、补、查”、土地登记、地价监测,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地质资料汇交、矿山环境、地质灾害监测等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方位、全过程信息,实现自然资源管理行为、开发利用和市场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
建设目标: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的总体框架是以自然资源各类数据为基础,以自然资源信息网络为依托,以标准、制度和运行支撑为保障,以自然资源综合监管体系和电子政务平台为核心,形成互联互通、贯穿上下的动态监管、政务管理、决策支持和社会服务信息化体系。
平台功能:
1.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汇集各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和资源状况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为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研判和制定、实施宏观调控提供重要支撑。建立自然资源业务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设业务关系模型,制定数据标准和规范,通过各种统计分析模型,实现自然资源“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体系,方便各级领导与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的掌握全市自然资源数据及其动态变化情况。
2.数据共享服务平台
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是整个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外提供服务的核心,通过调用标准的应用接口,负责处理、调度需求方发来的请求,根据所请求资源,按照资源目录的约定,服务系统将请求连接到各个资源提供方,通过基础服务分别获取数据内容,经系统的应用服务合成后将结果反馈给需求方,提供目录服务、地图服务、多媒体服务等服务内容,是空间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
平台特点:
1. 采用门户技术实现多系统集成
2. 采用B/S结构为主,C/S结构为辅的复合型应用模式
3. 采用图片与WMS服务混合地图引擎技术
4. 遵循XML数据交换标准
5. 基于OGIS的图形管理规范
6. 海量数据管理,实现对大量的影像数据和矢量数据的物理组织
7. 图文一体化,促进协同办公
七、不动产统一登记
方案概述:
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内容包括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档案管理、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信息服务等方面。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用益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土地附着物登记及法定事项。
建设目标:
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将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同时也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域不动产审批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的互通共享。
平台功能: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遵循“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由资源得到充分共享、互联互通的管理平台或系统组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实时共享,与各级横向部门间实现互通、共享、交换。
1)不动产基础数据建库子系统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提供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转换、代码编制、数据编辑、数据处理、数据检查等功能,实现不动产基础数据的统一整合建库,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数据基础。
2)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
提供日常不动产登记单元测绘和不动产登记单元调查成果的数据采集入库,实现业务不动产单元调查图形处理、不动产单元属性处理功能,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以及住户一览表、楼盘信息表等属性信息的处理,为不动产登记提供调查数据基础,能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及查询统计系统无缝集成。
3)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手段,具有不动产登记管理、簿册证书管理、档案管理、历史回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管理。实现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相关登记标准统一管理登记,提供自然资源、房产、农业、林业等部门能够在统一的登记业务平台上动态及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基础,能够更好的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服务。
4)不动产查询分析共享系统
提供一个查询效率高、安全、可靠及具有扩展性的查询平台。系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提供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面向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查询,面向公安、民政、金融等不动产信息共享需求部门查询及面向社会公众等不同级别用户的查询,根据不同级别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查询权限,确保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安全性。
5)数据上报与接入系统
为保障国家(上级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中数据的“同数同源”与实时更新,以及横向部门间的业务联动,数据上报与接入系统在详细分析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上级部门)数据上报要求实现登记数据的自动上报与接入。系统对上报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提取、生成、检查、在线实时推送上报、导出等功能,实现根据交换规则自动生成上报信息,实现在线上报数据的实时推送,使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报信息化、规范化、及时化、标准化。